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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太原市科技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 作者:jiashenglongchuang | 发布时间: 1577天前 | 3566 次浏览 | 分享到: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太原市科技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望遵照执行。


 


                                     太原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1月19日

太原市科技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推进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科研环境,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信用监管机制》(并政办发〔2019〕33号)精神,结合市科技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建立完善科研诚信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着力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的科研诚信建设新格局,为推进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二、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


1.推进科研诚信制度化建设。拟定《太原市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与市直有关部门联合建立科学规范、激励有效、惩处有力的科研诚信制度体系以及职责清晰、高效协同、监管到位的科研诚信工作机制。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


2.加强科研诚信审核。在政府科技创新资金支持前,对申请市级财政科技经费的企事业单位,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逐一查询企事业单位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事业单位取消其申请市级科技创新项目的资格。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   配合处室:各业务处室


3.加大失信惩戒力度。落实《太原市市级科技创新项目和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并政办发〔2019〕3号),对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咨询评审专家、中介机构等记入“黑名单”,阶段性或永久性取消其申请市级科技创新项目或参与科技创新项目评审、管理的资格。


责任处室:各业务处室


4、实施信用信息共享。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等,编制信用信息目录,及时将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产生的各类信用信息推送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用信息共享。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   配合处室:各业务处室


5.实行信用承诺公示。统一规范信用承诺公示格式,凡是市场主体在办理行政事项、提出申诉时,均以信用承诺规范格式做出公开承诺,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前置约束条件。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   配合处室:各业务处室


6.实施行政许可信息公示。行政许可产生的存量信息应上尽上,在2019年底前,将2018年以来行政许可存量信息在太原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部公示。行政许可增量信息及时更新,在做出行政许可七个工作日内在太原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更新。


责任处室:外国专家局


7.加强信用信息整理报送。各业务处室在科技项目审核、政府购买服务和行政事项办理过程中,要及时收集整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对违背信用承诺的要形成案例并报送至政策法规处。每个业务处室每月提供不少于1例信用信息或联合奖惩案例。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   配合处室:各业务处室


8.认真开展信用修复。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诚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工作程序,对“黑名单”主体及一般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并将修复案例报政策法规处汇总,统一归集至太原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责任处室:工业处


9.加强科研诚信教育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加强科研诚信宣传教育。大力宣传科研诚信典范榜样,发挥典型人物示范作用。及时曝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


加强科技业务系统与太原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对接。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快捷提取我局有关业务系统的信用信息,实现与全市信用平台的对接。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  配合单位:信息中心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科技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市科技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研究重点工作,解决重大问题。


组  长        庞  虹    市科技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    张浩明    市科技局四级调研员


副组长        张兴民    市科技局副局长


徐  华    市科技局副局长


田宝华    市科技局副局长


樊怀林    市科技局二级调研员


李保现    市科技局四级调研员


陈培忠    市科技局四级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负责组织实施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具体工作,负责与市直有关部门对接协调,负责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提高城市信用综合指数、改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太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任务。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结果将报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委考核办、市文明办。


2.明确任务,狠抓落实。要把诚信建设贯穿到科技项目审核、提供公共服务等科技管理和服务全过程,同时及时收集、整理、推送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信用信息,为实施信用监管、联合奖惩打好基础。


3.认真履职,规范行为。在履职中要诚实守信,在约束服务对象诚信的同时,首先做到自身诚信,努力打造文明诚信机关新形象。对不文明、不诚信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太原市科技局   


2019年11月19日